借条上约定律师服务费的承担者是谁?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一般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十七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
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
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应当由谁支付:
1、原告通过诉讼方式实现其债权,为此支付了律师、诉讼等相关费用,根据涉案借款合同的约定,该费用应由被告负担。
2、原告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有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即生效且已经履行代理职责,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具有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般而言,原告对于自己聘请律师的费用需由原告自身承担。如果原告在民间借贷合同诉讼中胜诉,可以请求败诉方承担这笔律师费以及与诉讼有关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cmlawok.com/807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