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分家官司14年,法院已判决已要回来,钱能不能再立案?要回14年的分家款利息?

法律分析: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下,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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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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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诉,要求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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