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歌曲要版权的吗?

需要,翻唱歌曲是否侵权视情况而定,详细如下:
1、不侵权;如果所翻唱的音乐作品已经以录音制品的形式出版发行过,再以CD、卡带等录音制品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不侵权),不需要经著作权人事先许可,但要在两个月内按照法定许可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找不到著作权人的,可以向中国著作权协会支付报酬。在不损害权利人合理报酬的情况下,同样以制作录音制品的形式使用其音乐作品可以不经其许可。
2、侵权;如果在录像制品、电视音乐(MTV)或现场表演中翻唱他人作品的,没有经作者本人或协会的许可,属于非法定许可的使用方式(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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