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打工没拿到钱,怎么办呢?

劳动者打工拿不到工资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局可责令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或者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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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工钱的处理办法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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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工资拿不到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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